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
(一)人事秘书科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办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办、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二)涉外综合科(挂港澳工作科牌子)
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事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关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地区)间的多边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办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礼仪工作,负责涉外礼宾规范、指导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具体承办由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牵头举办的国际会议;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对港澳地区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与港澳地区交往事宜;协调处理涉港澳地区突发事件;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事项;办理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和赴香港、澳门团组护照、通行证以及签证、签注事宜;负责全市因公护照、通行证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拟订市级领导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负责办理市级领导带队组团报批及出访安排等相关事宜;根据授权负责为副部级以下外国人来访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承办全市国有、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工作。
(四)侨政科(与经济科技科合署)
拟订全市侨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和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服务侨资企业活动;负责侨务信访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调查研究海外侨情,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有关工作的开展;拟订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文教宣传工作政策,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涉侨活动的宣传;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传播媒介、文化社团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友好交流工作;协调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资办学;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华侨华人;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秘书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