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全省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ytdangjian.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栏目。需要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安排2021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
参加体检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体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除特殊情况并经招录机关同意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详见《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中的报考指南。其中,报考职位有特殊体检标准要求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未尽事宜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烟台市公务员局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