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日照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1年度日照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全市面试资格审查统一定于2021年1月21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进行,面试人选应到报考职位所在招录机关参加资格审查。各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在职人员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应明确相关情况。
5、其他根据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关于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安排,以灯塔—日照先锋网站及招录机关电话通知为准。
日照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