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 6月17日16:00
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6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报考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