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高水平双师教师队伍,吸引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到我校兼职任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外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
3、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被国家、省、市有关行政部门授予能工巧匠、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三、聘任流程
1、招聘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填写《临沂职业学院兼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称号及企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本次招聘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组织面试。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等考核方式。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举行面试,岗位招满即止,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人选。二级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聘意见,办理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岗前培训。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二级学院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5、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临沂职业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签订聘任协议或发放聘任证书。
四、课时费待遇
1、兼课教师薪酬按照《临沂职业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2、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二级学院核定兼职教师课时费,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后,按财务程序发放。
五、其他
1.兼职教师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管理。兼职教师需服从学校教学管理,并及时做好课程考核、教学材料归档整理等工作。
2.兼职教师在受聘期内,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辞聘,确实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提前1个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