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急需紧缺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和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详见附件)。
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本人于7月23日17:00前向县教体局人事科(郯城县东城新区师郯路东首6712房间,联系电话:0539-6221373)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核减计划情况表.xls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