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上述规定,经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决定取消部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附件1),对于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及急需紧缺岗位招聘计划不再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2. 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