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教师发〔2019〕1 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临沂)就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教师字〔2020〕1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组织 2020 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临沂)竞岗选聘专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岗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2016 年已与我市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定向临沂就业及跨市到临沂就业且审核通过的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
(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 2020 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单位与先上岗的 2020 届省属公费师范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 1 年试用期;先上岗的 2020 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六)非 2016 级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临沂)不可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考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网 上 报 名 网 址 : 临 沂 市 教 育 局 网 站http://jyj.linyi.gov.cn/。
2.网上报名时间:7 月 11 日 9:00-7 月 13 日 16:00。
3.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7 月 11 日 11:00—7 月 14 日16:00。
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在竞岗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 7 月 11 日 11:00—7 月 14 日16:00 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 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临沂)竞岗选聘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2020 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临沂)竞岗选聘诚信承诺书》。
逾期不参加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竞岗选聘资格。
5.准考证打印时间:7 月 30 日-8 月 1 日。
三、考试选聘
1.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40%和 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1)。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 年 8 月 1 日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县区岗位需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分专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就业县区。如同一专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县区;如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按在校学业必修科目平均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县区。
跨市到临沂就业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跨市就业接收计划执行。
选择就业县区时间、地点通过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具体就业岗位由各县区自行组织选岗。
四、考察体检
就业岗位选择完成后,进入考察、体检阶段。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考察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体检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视为违约。体检费用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聘用
县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 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六、其他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 495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竞岗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 24 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7144,8314743。
附件:
3.2020年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定向临沂)竞岗选聘诚信承诺书
4、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临沂)竞岗选聘专项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临沂市教育局
2020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