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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递补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05-09 10:00:02

根据《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放弃考生、递补考生情况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弃考生、递补考生名单

放弃考生准考证号:

1401100039   1401100003   1401100060   1401100165 

1401100127   1401100200   1401100203   1401100210 

1401100248   1401100348   1401100360   1401100374 

1402100205   1402100239   1402100241   1402100248 

1402100285   1402100249   1401100412   1401100401 

1401100398   1402100441   1402100466   1402100550 

1402100192   1402100115   1402100183   1403100301 

1404100377   1406100068   1406100266   1404100585

1407100364

递补考生准考证号:

1401100117   1401100131   1401100195   1401100230

1401100270   1401100326   1401100329   1401100353    

1402100220   1402100250   1402100273   1402100276    

1402100401   1402100414   1401100552   1401100584    

1402100001   1402100089   1403100536   1403100540    

1404100055   1404100126   1404100150   1404100405    

1405100132     

二、递补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5月10日9:00—11:30,13:30—16: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417室)。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6年4月8日以前取得)。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提交考察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2026年7月31日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九)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以上材料外,须同时提交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委托书原件(附件)。

五、有关说明

(一)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二)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青岛城阳政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0532)58713952

监督电话:(0532)58713277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现场资格审查委托书(参考格式)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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