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要求,现将定向我市就业的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竞岗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2020年与济南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4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2.2017年、2018年与济南市教育局(含原莱芜市)签订培养协议,经济南市教育局同意,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2024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3.通过“硕师计划”已与济南市教育局签约的2024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2024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二、计划和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日;
报名方式为:扫描二维码加入竞岗选聘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资格审查
济南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参加本次竞岗选聘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普通话和板书)等方面的能力和技能。小学、初中、特教教师岗位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5分钟、技能展示5分钟。
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考试,重新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最后的选岗成绩。
不形成竞争的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全日制研究生)、初中政治教师岗位(全日制研究生)、初中计算机教师岗位(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试讲,采取面谈的方式。
考试时间:2024年7月6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选岗
招聘单位的介绍由济南市教育局以网络形式向考生推送。
选岗拟定于7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分学历(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在同学段同学科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机会的,视为违约,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与济南市已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开招聘教师要求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各区县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对公费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的公费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入学时与济南市(含原莱芜市)已签订的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公费生,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入学时与济南市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各区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八、其他
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济南市)竞岗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51708052
附件:1: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济南市)竞岗选聘岗位汇总表.xls
2: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济南市)竞岗选聘教材目录.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