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要求,现将2024年定向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笔试及就业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历):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定向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历)就业岗位表》(附件1)。
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见《2024年定向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就业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2024年度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不再参加本次考试,研究生毕业当年进行考试选岗。
已与县(市、区)签约岗位的“硕师计划”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参加本次考试,签约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岗位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小学教育专业考试学科为语文,教育技术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试学科为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心理教师岗位为综合类,其他岗位为教育类。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二)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奖励加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奖励加分包括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省级优秀毕业生两个方面。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加2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按0分记。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选岗
选岗时间、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岗位进行选岗。
2.同一报考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选择岗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优秀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等顺序和相应等级确定先后选岗顺序。
3.选好岗位的考生,当场签订意向书,每人仅有一次选岗机会。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如放弃选岗按违约处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纳入考察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报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教师资格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违约处理。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具体事宜,请咨询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635-8242675
附件1:2024年定向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历)就业岗位表.pdf
附件2:2024年定向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就业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