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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名学前教育教师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4-05-07 17:36: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潍坊市滨海区现招聘20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0个(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2.户籍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条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前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入职前需取得毕业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或报考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的人员,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6.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已在滨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报名期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一经缴费概不退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2024年5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后发送至邮箱wfsjyjbhfjrsrck@wf.shandong.cn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前3天开放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人员可登录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后续资格审查工作中继续使用,请妥善保存。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形,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费70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报考A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选取。报考B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在校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实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制度,本次招聘人员在滨海区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算,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关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市滨海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在滨海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由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组织实施,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负责简章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咨询电话0536-5331037。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6-5605609。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拨打。

附件1: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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