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招聘编制教师50人,为潍坊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招聘编制教师7名,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29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4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4.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报考人员需具有岗位表要求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5.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6.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点击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其它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7:00。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15日17: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7:00
2.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两科,笔试费共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5月25日10:00。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网站生成的《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社厅要求,2024年潍坊市统一笔试时间)。
笔试内容:报考1-18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报考19-24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其中,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公共基础)比例为3:7。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费70元。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报考1-18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报考19-24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八)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中幼儿园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3.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
附件:2024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