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齐国故都、中国陶瓷名城、世界足球起源地——山东淄博,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9个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培育)等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有本科招生专业76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14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个专业通过了师范类二级专业认证。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优先精准发展战略,坚持引育并举,着力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2816人,专任教师218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44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干事创业好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41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sdut.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newmember.sdut.edu.cn/rserqi/sys/zpglxt/login/index.do),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上述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hch.sd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等扫描件;
(2)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训练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训练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其中主要学生干部的条件为: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及以上团干部职务,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党支部书记职务,本科期间曾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任职须满一届(不少于10个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1.教练员岗位、教师1-4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2.教师5-7岗位,辅助1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5-7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50%,现场答辩成绩占50%)。课堂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助1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公共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王老师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533-2780019
监督电话:0533-2789002
山东理工大学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