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计划招聘山东生源的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已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并能按期取得2024年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等24所学校计划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157人(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设在相应部属师范高校,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根据与高校沟通情况,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照片1张;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2);④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不超过三个不同招聘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志愿,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结果现场反馈给应聘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答辩和试讲两个环节,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答辩满分40分、试讲满分6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试讲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考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考试,按重新组织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以及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对因违约、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考察体检范围内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0531-88798066
2.济南西城实验中学0531-8160511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9616804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0531-82035152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0531-81315161
11.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2813709
12.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0531-58629519
1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0531-7641297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0531-88965373
17.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济南第五十中学)0531-59596572
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0531-76412516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0531-82637908
20.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0531-87206912
21.济南市皇亭体育小学0531-86952573
22.济南特殊教育中心0531-82972347
23.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76113009
监督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
1.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汇总.pdf
2.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