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在历下区和长清区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约258.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1.05万平方米。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师范馆。1950年10月,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师范学院,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12月,学校入围山东省高水平大学行列。
设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6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理论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7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2个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个山东省国际合作基金等58个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研究培训机构。图书馆建筑面积64334平方米,馆藏纸质书刊449.72万册、电子图书912.94万册、数据库198个。
现有21个学院(部),87个本科专业,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2个学科入围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行列,4个学科入围“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13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等次,为山东省属高校最好成绩。24个学科上榜2019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6个学科居省内第1,8个学科列省属高校第1。在全球自然指数排行榜中,连续5年名列山东省属高校第1,2019年列中国内地高校第30位。学校建有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2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专业入选山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重点专业(群)、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学校成立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或示范学校,先后分别被授予中国百强中学、中国百强小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篮)球特色学校、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等称号。
现有14名双聘院士。49人次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项目(工程);22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9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个教师团队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5人10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42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其中4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6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1人次入选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省杰青等人才项目。49人次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7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sdnu.edu.cn,http://www.rsc.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9:00-4月16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4月8日11:00-4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http://www.sdnu.edu.cn,http://www.rsc.sdnu.edu.cn/)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逐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附件中的模板格式提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结果反馈后的2天内补充提交,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邮件名为“应聘+初级岗位辅导员+姓名”。
3.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rsc.sdn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辅导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rsc.sdnu.edu.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0036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