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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兰山区医疗卫生类岗位合并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4-07-04 07:40:12

根据《2024年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和《临沂市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合并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

二、体检人员:各招聘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7月9日(星期二)早晨6:20前到兰山区卫生健康局(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63号)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可跟车返回也可自行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公费医学生不需要)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5、体检前3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尽量避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

6、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不能吃饭、吃水果、喝水等),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交通费360元现金

13、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3,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特别提醒:为方便体检请考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佩戴首饰

附件1:2024年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附件2: 2024年临沂市公费医学生选岗兰山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附件3:体检表内页

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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