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批)招聘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本次招聘为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发布的《临沂市2023年度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中我院第一、二批招聘空缺的岗位,具体招聘范围、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二)考试
1.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考核形式。
2.考试期间考场封闭,请遵守考场纪律要求。期间考生不得出入,直到全场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临床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医院官网动态。
(三)考察体检
考察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看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重点了解有无违纪、违法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
四、考务咨询
考试咨询电话:17860051618
附件一:2023年临沂市中心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批)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二: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临沂市中心医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