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1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6月29日(8:30-12:00,14:30-18:00),30日(8:3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30日18:00。
人员递补时间:7月1日-2日(8:30-12:00,14:30-18: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6月29日-30日(8:30-12:00,14:30-18:00)。
递补人员缴费时间:7月1日-2日(8:30-12:00,14:30-18:00)。
(二)审查地点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沂南县城银杏路4号,联系电话:0539-3251786)。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5、《2021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交学历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3月29日之前取得)。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表见附件2)。
2、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3、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的,需同时提交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等其他资格证书。
7、报考乡村医生岗位的,需同时提供乡村医生工作经历证明、乡医工资发放表等证明材料。
8、资格审查人员要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应聘时所使用的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是否被国家正式承认并打印。
9、报考岗位有学位证要求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学位认证信息并打印。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继续做好个人身体健康监测。面试资格审查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未尽事宜由沂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 附件1:2021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