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出席发布会,并向新闻媒体介绍有关情况。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赵振国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属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30余名记者参加发布会。
夏鲁青介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就业局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尤其是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连续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做好“六稳”工作,首先是稳就业,然后才是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把稳就业摆在第一位。去年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方面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打出促进就业“组合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省政府要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26个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细化实化、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务实管用的原则,坚持稳存量与扩增量相结合、转方式与调结构相结合、保重点与防风险相结合,围绕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等六个方面,研究提出20条政策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日前正式印发。
夏鲁青指出,与以往的就业政策相比,《意见》聚焦“稳”、注重“实”、突破“大”,进一步丰富了我省稳就业的“工具箱”,打造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升级版”,是一份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文件。这份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于全省上下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夏鲁青表示,文件印发后,省人社厅迅速行动,加强工作部署和调度,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