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25〕2号)、《山东省工伤康复业务经办实施细则》(鲁人社字〔2026〕5号)要求,经评估小组审核评估,拟确定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临沂市康复医院、平邑县中医医院6家医疗机构为临沂市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附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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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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