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林业发展中心森林防灭火巡查大队全年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承担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森防办《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森林防灭火巡查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入职心理测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聘岗位
森林防灭火巡查队员:主要从事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火灾预防工作,以及森林火情扑救等应急处置工作(劳务派遣)。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加入森林防灭火巡查队伍从事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人员、有汽车驾驶证A证或B1证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件原件齐全)。
5.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且体能测试达到森林防灭火巡查队员体能达标标准。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2)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3)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4)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8)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现役军人、学校在读学生。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森林防灭火等工作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新队员入职后将统一安排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提供免费食宿,并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大队将为新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保障队员权益。培训考核合格签订劳务合同,执行试用期工资33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转正基本工资为3800元/月;转正后工作满1年,基本工资为4000元/月。
2.实行工龄工资制度,工龄工资60元/月,随工作年限累计递增。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在校学习期间和退伍军人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3.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为队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4.伙食费、服装费、住宿费用全免,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5.实行轮休制,每人每月平均3—6天休假,因工作岗位特殊,节假日难以保证休假,可在防火期外合理安排调休。
6.工作表现优秀者,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按程序提拔任命为副班长、班长、中队长等,享受相应岗位补贴。
五、报名程序
(一)需要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体检、政审
(1)心理测试
报名合格者到指定场地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进入森林消防职业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等。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根据心理测试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不予聘用。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
①5*10米折返跑(18″/60分、17″/70分、16″/80分、15″/90分、14″/100分);
②俯卧撑(30″/60分、35″/70分、40″/80分、45″/90分、50″/100分);
③仰卧起坐(30″/60分、35″/70分、40″/80分、45″/90分、50″/100分);
④深蹲(60″/60分、70″/70分、80″/80分、90″/90分、100″/100分);
⑤百米冲刺(18″/60分、17″/65分、16″/70分、15″/75分、14″/80分、13″/85分、12″/90分、11″5/95分、11″/100分);
⑥1500米(7′30″/60分、7′20″/65分、7′10″/70分、6′55″/75分、6′50″/80分、6′40″/85分、6′30″/90分、6′20″/95分、6′10″/100分);
考核要求必须每项成绩均为及格以上,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计划人数确定最终人员。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30日
2.报名电话:0539-2110963、0539-5036286
3.报名地址:费县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费县劳务合作中心(胜利路6号)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林业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