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辅助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无酗酒和吸毒史,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
4.学历等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打字不少于60字,正确率在80%以上。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人员在本院工作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7)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5月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县检察院一楼大厅报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1份;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关于本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报告(《验证报告》可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系统打印);
(5)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张,诚信承诺书1张。
(7)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请将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以下列格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名称:报名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例:报名材料:张三371327199205010000),邮箱jnjczzb@126.com。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聘用制辅助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按照公共基础知识30%、技能测试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综合成绩,作为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应提供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体检不合格、一年内辞职的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加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每月工资约2700元左右(包括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聘用期内违反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或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或电话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莒南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3012588
上述咨询电话于招聘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