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录职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5日6:30。
地点:山东高速篮球场北门(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街道经十路20286号)。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中性笔、体检费用400元(需自备现金)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视为放弃体检。
2.体检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填写体检表中个人病史及相关信息,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上空腹,严禁喝水、饮食;不穿戴金属材质的衣服或饰品。
4.体检期间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须上交集中保管,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信息。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向招录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招录单位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
特此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
2026年6月3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