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鲁东大学是一所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导、工农理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于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烟台。学校拥有水利环境海洋、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食品药品与现代农业、能源材料化工、教师教育、文化传承创新传播等6个优势学科群,海上航天发射母港与平台、滨海核电冷源安全与绿色海工、渤海海峡跨海通道规划与设计、海洋水产养殖新品种培育、食药用菌新品种选育、文学创作与辞书编纂、国际中文教育与区域国别研究、边疆社会工作等10余个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领域特色鲜明。学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高水平建设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双高”建设高校。学校始终秉承“严谨、精益、卓越”的质量文化和“响应、更新、融合、服务”的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并持续赋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形成了多学科交叉融通、精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6月5日16:00
审核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ldu.edu.cn/)点击浮窗“鲁东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22.51.154.70:18901/supervisor/login)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6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研究方向(如果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要求的研究方向相同,可不开具)。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4);任职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包括: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附件5)。
(8)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考试、打印准考证等各类通知均通过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参加。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系统。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鉴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辅导员岗位咨询电话:刘老师 0535-6675825;史老师、任老师 0535-6693585
其他岗位咨询电话:史老师、任老师 0535-6693585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杜老师 13465578398
监督电话:0535-6013032
鲁东大学
2026年5月27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