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65年,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学校坐落于享有“人间仙境”美誉、全国文明城市“七连冠”的烟台,占地52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山东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院士工作站,建设了2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3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先后荣获山东省教育系统和人社系统四年一度的“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标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商业集团网站和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28日11:00—6月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6年6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以及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上述招聘岗位报名后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和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需要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JPG或PDF格式)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需提交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
(6)辅导员岗位需提交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院级、班级(团)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党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开具并加盖党组织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或学工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7)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3)。党员关系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且开具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供学校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附件3),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6年5月。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11)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除简化程序的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外,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缴费
缴费时间:5月28日11:00—6月5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自2024年9月20日起,我省具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单位,依法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笔试每人每科次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时,须在“是否享受减免考务费”栏选“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在此栏选“否”并正常缴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上传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告和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笔试通知,打印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无合格人数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50%、20%、30%;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30%、20%、50%,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其余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70%、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教材于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使用板书,无需准备PPT。辅助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
咨询电话:0535-22466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地 址: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 编:264670
监督电话:0535-2246611
七、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部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招聘无任何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5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