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近期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研究经历;
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 1 篇以上;
有科研项目申请/承担经历者优先考虑;
同时满足招收计划中应聘岗位的要求。
二、博士后薪酬待遇
研究所为在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在站博士后平均年收入28万/年(含青岛市补贴),优秀者可与以下项目资助经费叠加。
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每年组织2次遴选,入选者资助10万/人/年个人津贴,资助期12个月,到期后可再次申请。个人津贴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
外部支持:
青岛市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 元 / 月基本生活资助。符合激励生活资助条件的,按照入选项目层次自入选当月起叠加享受每月 2000 元或 6000 元激励生活资助。
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30 万 / 年、35 万 / 年(获得国资 B 档)、40 万 / 年(获得国资 A 档),资助期 2 年。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0 万个人经费 + A 档 16 万、B 档 10 万科研经费。个人经费在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叠加发放。
支持并指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山东省博士后基金、青岛市博士后项目等各类项目。
提供设施完备的博士后公寓,可拎包入住。提供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提供出国学习、交流访问等机会。
三、未来发展
青岛能源所出站博士后可以优先留所工作,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
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出站后在青落户就业可申请青岛市 25 万 - 40 万人才安家补贴。
优秀博士后出站时可申请研究所 “优秀青年博士人才” 项目,年龄放宽至进站时不超过 30 周岁,入选者可直接聘为副研究员,研究所给予 10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 50 万元个人租(购)房补贴。
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还可申请 “国际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研究所提供资助,公派前往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交流。资助金额 20 万 / 年,资助期 1-3 年。
五、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材料及代表性成果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岗位的联系人邮箱并抄送 hr@qibebt.ac.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 - 姓名 - 博士研究方向 - 拟应聘团队。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996 号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