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相关要求,我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相关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申报办理。
一、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12月31日到期
目前,我市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基本完成,少数初步符合条件的单位因留存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经办机构无法对其进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温馨提示,请符合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提示尽快办理。
二、失业补助金政策将在12月31日到期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尽快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办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