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兰山区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工作;
2、具有临沂市户籍;
3、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 ;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高校在校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1日(8:30-12:00,14:00-17:00),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提前下载填写《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到兰山区金雀山路与沂州路交汇处东南角院内二楼报名。联系电话:0539-8079315。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资格审查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并到兰山区财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
3、笔试
考试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5、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奖金,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确定;
3、生活待遇:统一服装、部分岗位提供食宿,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承担。
六、本招考简章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