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协管员8名,不限性别和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3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办公楼三楼人事科(郯西路98号)。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6张;
(4)《郯城县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5)《应聘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察的内容主要为本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9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派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月薪24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每次派遣合同聘期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解聘的人员,可解除合同。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配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及消毒,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信息发布。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郯城县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123862
监督电话:0539-6107407
郯城县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