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现将青岛市司法局所属监狱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公布的综合成绩及排名,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二、测评时间和地点
测评时间:2024年3月20日(周三)上午6:30
集合地点:青岛市干部学院(同安路889号)
三、测评项目和达标标准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纵跳摸高
达标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统一乘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二)若体能测评人员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市委组织部公布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司法局网站(http://qdsf.qingdao.gov.cn)发布。递补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当天如遇恶劣天气等不能进行等情况,测评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体测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在指定地点集合。若体测前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请立即告知用人单位。
(四)考生自备运动鞋(不准穿钉子鞋)、运动装,注意保暖。可携带饮用水、毛巾和少量食品,不得携带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其他用品。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本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60分钟内提出申诉,招录机关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1152080(青岛监狱)、0532-83487022(北墅监狱)
监督电话:0532-81608759(青岛市司法局)
附件:1.2024年度青岛市司法局所属监狱机关招录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青岛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