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核减招录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公告如下:
1、鉴于平原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临邑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B,中共夏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夏津县监察委员会执纪审查职位A,乐陵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职位(合并)属重点扶持区域基层职位,经研究,对上述职位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核减宁津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B(该职位录用计划2名,报名缴费3名)、武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该职位录用计划2名,报名缴费3名)计划各1名,共2名计划。
3、乐陵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职位(合并)(该职位录用计划2名,报名缴费人数2名)降低开考比例到2:1后,核减计划1名。
4、乐陵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职位A(该职位录用计划1名,报名缴费人数1名)、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文秘职位A(该职位录用计划1名,报名缴费人数1名)、乐陵市公安局综合文秘职位(该职位录用计划1名,无人报名缴费)、齐河县公安局看守所狱医职位(该职位录用计划1名,无人报名缴费),取消以上4个职位录用计划。
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德州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可改报降低开考比例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改报时间截止到11月17日16时,请有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德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