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复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现场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8:30-11:00)。
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的截止至2023年11月2日下午3:00。
人员递补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2、审查地点:郯城人才会客厅(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可地图搜索“郯城人才会客厅”)。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复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详见附件1。
2、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交材料审核)。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进入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复试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填写的毕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时填写的现单位一致);
6、所报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7、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暂存。
四、注意事项
1、考虑资格审查人员较多,届时场地较为拥挤,建议合理确定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2、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请注意浏览郯城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告信息(http://www.tancheng.gov.cn/),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1、0539-6800905(郯城县交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539-6220672(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0539-6221688(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539-6125152(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5、0539-6800969(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