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原名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于1986年开始筹建,1990年正式营业,是聊城市唯一一家优抚医疗事业单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隶属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全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优抚精神病人的医疗、急救、康复、轮养、巡诊等任务,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650余人,开放床位612张。医院设有38个临床医技科室,19个病房护理单元,拥有口腔科、精神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心内科、康复科八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口腔科、内分泌科被评为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拥有北京、上海两个“名医工作室”,“静脉曲张”“头痛病”两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糖尿病实验室”“认知障碍实验室”两个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成立了聊城首家“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等7大医疗中心,签约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医针灸传承基地合作单位,入选国家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建设)单位,是聊城市医师协会第一届物理医学与康复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师协会糖尿病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师协会第一届精神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聊城市康复医学会会长单位。配备了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美国原装进口GE 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等大型医疗设备600余台(件)。
医院科室齐全、设备先进、独具特色,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的地市级优抚医院中名列前茅,被授予“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25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9月16日前取得。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在网上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9月24日16:00
2.查询时间:2026年9月16日11:00—9月25日16:00
3.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请登录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lctyjryy/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6年9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在线上传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所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研究生毕业证书仅标注一级学科名称、未体现具体研究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应聘人员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7.《岗位汇总表》“其他条件要求”中对应岗位需要具备的证件材料。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10.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网上初审
时间:2026年9月16日11:00—9月25日12:00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单位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我院。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9月16日11:00—9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其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18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pyyrsk4005@163.com,并拨打电话0635-8344005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5。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取消招聘岗位。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取消岗位公告。
(四)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占综合成绩的50%。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另行公布。
(五)资格审查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到笔试合格线但达不到 1:3 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由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负责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3.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相关查询报告。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表。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6.《岗位汇总表》“其他条件要求”中对应岗位需要具备的证件材料。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9.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缺一不可。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为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与确认范围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与确认的时间及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进行公布。
(六)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每人每科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4.总成绩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dva.liaocheng.gov.cn)、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www.lcgjhp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存在违纪违规、不诚信情形的,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电话通畅,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五)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635-8344005。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聊城市招聘主管部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我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1.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
3.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4.诚信承诺书
5.应聘须知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2026年9月11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