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蓬莱区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高校毕业生中,考选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年龄在18周岁(2003年5月以前出生)以上,27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5月以后出生)。
(五)考选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同等条件下金融经济、城建规划、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化学工程、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农业农村、旅游和文化创意等领域专业优先。
(六)身心健康,符合考选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含),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一学年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一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10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8:30—5月14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8:30—5月15日12:00
确认时间:2021年5月10日8:30—5月15日17:00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考选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报考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咨询。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1年5月14日17:00自动关闭,届时报考人员无法提交和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未按规定填报的应予以说明理由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按反馈抓紧修改完善报考信息,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考选主管机关。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15日12: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未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确认。本次考选不收取考生考务费。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务于2021年5月10日8:30—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办理网上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网上确认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4.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考选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选、聘用资格。
网上确认人员,本人务于指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具体事宜请登录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查询)。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校所学科目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和院系公章),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以上四类人员还需同时提交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证明(附件1,证明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需加盖院系以上党组织印章)。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发生面试前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此次考选人员系我区镇街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如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计划招考人数5倍的,经考选主管机关同意可增加初试环节,也可直接面试。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相关具体事宜请登录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考生免缴面试考务费,来蓬参加面试期间,考选主管机关负责统一免费安排住宿(面试相关具体事宜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各方面情况,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将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认真调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考选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提交,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免缴体检、复检费用。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主管机关同意,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基层工作期间组织部门根据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或安排到重点工程指挥部、经济园区、重点产业部门等进行重点培养锻炼,或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政策
考选的优秀毕业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其中博士研究生发放“仙境惠才卡”,按政策享受各项服务和待遇;同时根据个人表现和职位空缺情况,优先选聘担任各园区、重点产业部门科技副职,任职期间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博士配偶愿意一同来蓬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和身份予以安置。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八、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考选简章及相关附件,及时了解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本考选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520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5815315
监督电话:0535-5633171
报名(考选通知、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附件:1.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相关情况证明样表
2.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同意报考证明(档案存放证明).xls
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