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发展需要,现将2020年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临床2人,药剂(西药)1人,医学检验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2020年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带齐相关资料到潍坊市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办公楼三楼办公室(寒亭区友谊路799号)报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附件1《2020年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的岗位要求,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表中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现场报名时需带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各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余两张背面写上姓名。
3、考试(笔试、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招聘。考试需带准考证、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报名需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5、对最终确定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医学类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按1:3比例,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法,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单位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商调及工资关系转移等手续。
七、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全程监督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 和(寒编办函﹝2016﹞1号文件精神,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其他未尽事宜由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中国•寒亭”网站( http://www.hanting.gov.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地址:潍坊市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办公楼三楼办公室(寒亭区友谊路799号)。
报名咨询电话:0536-7906376
附件:
2020年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报名登记表.xls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