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平邑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临沂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临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武部、财政局、县人社局集体审核量化得分成绩。现将主要服役贡献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咨询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联系电话0539-4132022。
备注:确定选岗顺序
1、实行量化打分:对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士兵主要服役贡献进行量化打分。
计分标准为:(1)服役年限计分:每服役1年计3分,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2)立功计分 :①平时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②战时个人三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80分。
2、确定选岗顺序:依据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岗。对量化评分相同的退役士兵,按照立功受奖等级及次数、入党时间、入伍时间等情况进行排序。依据以上选岗顺序仍然无法排序的,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附件:2024年平邑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合格人员选岗分数及名次表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