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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邑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1-19 18:17:14

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退役军人发〔2019〕31 号)、《临沂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临办发﹝2020﹞3号文件)的规定,由政府开发部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和促进退役士兵再就业。现将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安置工作的,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在法定的就业年龄以内。

三、以下情况不符合报名规定

1、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的。

2、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的。

3、有工商注册信息的。

4、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5、已在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上岗的;退役士兵申请公益性岗位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申请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

6、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其他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

四、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地点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个人单页和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奖章;

(6)加盖单位档案管理印章的安置介绍信复印件;

(7)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两张2寸免冠照片,

(二)报名地点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楼服务大厅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五、资格审查和健康体检

根据临办发﹝2020﹞3号文件的规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资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社会保险缴纳和就业失业登记情况;公安局负责审查违法犯罪情况;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查工商注册信息情况。

报名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到审查单位进行情况查询,依据查询结果进行全面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健康体检。

六、选岗和聘用

(一)实行量化打分:对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士兵主要服役贡献进行量化打分。计分标准为:(1)服役年限计分 :每服役1年计3分,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2)立功计分 :①平时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 ②战时个人三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80分;(3)残疾等级计分:①士兵服役期间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计30分;②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计20分。

(二)确定选岗顺序:对量化评分相同的,按照服役年限、立功受奖等级及次数、伤残等级、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情况、入党时间以及是否受处分等情况进行排序选岗。依据以上选岗顺序仍然无法排序的,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三)公开选岗。选岗时必须由退役士兵本人亲自到场签字选岗,无故不能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人员依次递补选岗。

(四)公示。选岗结果在平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五)报到和上岗。退役士兵持上岗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不再接收。

七、管理和待遇

(一)岗位管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要与退役士兵签订专项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按有关规定停发因建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享受的相关补贴。

1、严重违法违纪的;

2、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

4、不遵守使用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

6、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个工作日的;

7、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8、在选岗前隐瞒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包括基础薪酬和考核奖励。基础薪酬待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5项社会保险。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4210089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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