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临沂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临办字〔202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兰陵县退役军人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设立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创新性举措,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
二、报名条件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安置工作的,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可申请报名。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的,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的,有工商注册信息的,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不得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者可于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个人单页和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的安置手续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查体证明;
6、个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7、《兰陵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需现场领取填报)。
(二)资格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对报名选岗人员是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审核有无工商注册信息。审查合格的,进行公示。
四、公开选岗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时必须由退役士兵本人亲自到场签字选岗,无故不能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已选岗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选岗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需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不再接收。
咨询电话:0539-5208005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