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费征联〔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下半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费县户籍且经费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2021年费县征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计划为14人。退出现役后,按照费征联〔2021〕1号文件规定,按程序安置到县直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费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然后,下载并填写《费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费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照片四张(背后标注姓名);
(3)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7)《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费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3楼政治工作科,地址:费城街道天蒙路1100号。
四、政治考核、档案审查
政治考核由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兵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档案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带编入伍人选。
五、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县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双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征兵办配合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征兵办配合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带编入伍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带编入伍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带编入伍人选。
带编入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七、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因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全部送兵起运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八、组织选岗
服兵役期满正常退役后,规定时间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分别到县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其部队表现按有关规定进行量化赋分,根据服役表现评分和服役前带编入伍考试成绩(各占50%)排出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九、有关事宜
(一)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享有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其家庭优待金按照普通义务兵50%的比例增发,路途补助等其它优待政策具体按临征联〔2020〕1号文件执行。
(三)应征入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作退兵处理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现役的;
2.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军士、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退出现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3.退出现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退出现役后未按规定到县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费县征兵办公室:0539-8141180、0539-8141185
附件:2021年费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doc
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费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