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https://www.ntjsxy.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至2008年7月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7年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https://www.ntjsxy.com)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6月27日9:00~7月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6月27日9:00~7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7日~7月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7日9:00~7月3日17:30。
(二)网上确认
1.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513-89193900。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初审,并且上传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7月6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素质、教育教学理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26年7月8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
五、资格复审
1. 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各环节成绩及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试讲成绩高者。试讲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和聘用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向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出《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书)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处
0513-8919390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监督电话:
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13-85097231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513-59000168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纪检室0513-89193982
九、本《公告》由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26年6月23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