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相关岗位对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为准。
(六)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七)报考编号为A06-A13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7日9∶00-4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17日9∶00-4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7日-4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7日9∶00-4月27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17日9∶00-4月2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5日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
(3)学生干部经历(包括:起止年月、任职学生组织及职务)。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各类证书、资格以及论文成果等(包括:取得或具备时间、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予单位)。
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A01-A04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2,A05-A13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核减或取消后不再改报名。
6.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资格复审、考核事项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告知。
(一)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1.A01-A05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考核方式,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2.A06-A13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A01-A05岗位排序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分较高者为优先,A06-A13岗位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若仍同分,则采用面试加试方式。
(二)笔试
1.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定为2026年5月16日。应聘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A01-A04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A05-A13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A01-A05岗试讲人选和A06-A13岗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试讲或面试考核。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下一项考核人选。进入下一项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在资格复审前,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若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将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公告及岗位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无工作经历的材料;
②有过工作经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材料;
(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岗位表里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讲
1.A01-A05岗位须进行试讲考核。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可参加试讲考核。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试讲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2.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1.A01-A05岗位笔试及试讲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A06-A13岗位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如出现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取消其考核资格,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专任教师岗)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xls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5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