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已废止)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对于警务技术职位、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详见附件1备注栏)。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9月5日。体能测评分批组织,上午集合时间为9:30,入闱截止时间为10:00;下午集合时间为13:30,入闱截止时间为14:00。体能测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烟台市体育公园(莱山区观海路288号)体育场西大厅。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人员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因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将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烟台市公安局招录职位咨询电话:0535-629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