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2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现将2022年我厅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为我厅各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022年度我厅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执行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规定,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再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方式及要求
为保障考生的切身利益,减少出行风险,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请资格复审人员于2022年2月13日前,将资格复审有关材料制作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dsgatrsc@163.com,并将材料复印件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邮寄至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所有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应当有资格复审人员的手写签名和落款时间。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 笔试准考证;
5. 学历(学位)证;
6.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7.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8.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等;
9.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四、其他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8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咨询电话兼传真:0531-85121198;
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
山东省公安厅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