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过程中,如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测评地点或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测评时间为3月20日上午,集合时间为7:00,入闱截止时间为7:30。
测评地点为滨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黄河十路361号,渤海十六路与黄河十路路口东行200米)西训练馆门前。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测评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能测评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体能测评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体能测评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与滨州市公安局联系。
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体能测评等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须知事项
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3),测评当天合理着装(不准穿钉子鞋),可根据自身情况携带饮用水和少量食品,不得携带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其他用品。集合后至离开体能测评地点前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43-3301175
附件1 2021年滨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滨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