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3月9日上午8:00,入闱截止时间为3月9日上午8:30。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潍坊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门(潍坊市坊子区崇文街4655号)。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入场或体能测评候考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的考生,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区域等候,单独安排进行体能测评。
2. 2月20日后入鲁返鲁的考生,请主动与所在地联系,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下同)。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其他入鲁返鲁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测评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
4. 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考生均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健康信息,出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考生提前到达测评点,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5. 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6. 请自觉遵守山东省和潍坊市关于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不得谎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违反规定的,视为违反2021年度潍坊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规则,将视情给予取消体能测评资格等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未尽事宜,以防疫部门的相关通知、通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3),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本人签字的《体能测评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
3.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6-8783733
附件:
1. 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3. 体能测评考生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