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2022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名阶段录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情况公告如下:
1.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B,录用计划4名,6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核减录用计划1名。
2.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4名,7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核减录用计划1名。
3.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4名,6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核减录用计划1名。
4.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2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核减录用计划1名。
5.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3名,8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6.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委党校党史哲学教研职位,录用计划2名,3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
7.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人民政府综合文秘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8.枣庄市法学会机关普通管理职位,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取消录用计划。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枣庄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