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始建于1986年,由滕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枣庄、滕州两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2010年4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高级技工学校(人社部函[2010]91号),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教学资源共享、院校共建模式运行。目前,学校已开设铁路客运服务、航空服务、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等16个技工专业,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数控加工、汽车钣金与涂装等4个预备技师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余人。近年来累计承办全市各类培训 20余期,培训人员达 9000 余人次,为我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拟面向社会招聘60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专业技术A岗位(高技能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9日为截止日期。
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滕州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tzgjjgxx.cn/)、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zkjxy.com/)和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 6月13日17:00。
2.查询时间:2021年6月9日10:00- 6月13日17:00
报名网站: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tzgjjgxx.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1年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应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9日10:00- 6月14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于面试前到滕州高级技工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资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有本人签字的《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证件(1)至(3)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专业技术A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B类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技能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依据第一阶段考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审核合格人数确定。
1.第一阶段考试
(1)专业技术A类岗位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技能测试和答辩分别按照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专业技术B类岗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实训指导教师
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进行相关技能测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第一阶段考试的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
2.第二阶段考试
(1)专业技术B类岗位
音乐课教师、书法课教师、舞蹈课教师、美术课教师、思政课教师、历史课教师、中华传统文化教师、数学课教师、英语课教师、体育课教师等公共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实训指导教师
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及实训指导核心课程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滕州高级技工学校及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滕州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
邮箱:pxxy5500126@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话:0632-5500126、0632-563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