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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沂水县“三支一扶”招募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11-24 13:45:09

各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2021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2021年临沂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的相关规定,2021年沂水县“三支一扶”招募体检工作定于11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于11月26日上午7:30准时到沂水县东皋公园南门(正阳路7号)集合,集合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凡不按规定时间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8.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考生的“三支一扶”招募资格。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0.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体检结论的,后果自负。

11.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12.参加体检人员无需缴纳体检费等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除外)。

1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填写《体检表考生填写页》(见附件,A4纸打印),按要求填好照片(所贴照片须与面试通知书所用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15.在职人员报考的,面试资格审核时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的,须在体检时提交,未提交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18560566081(9:00-12:00,13:00-17:00)。

附件:体检表考生填写页

沂水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三支一扶体检考生填写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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