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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3-08 12:51:19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兰山经济开发区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3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1日生),男女不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能够适应加班、值班等工作任务。

7.具有财会(财务管理)、文秘、法律、机械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电器电工、环境工程等专业学历,或者具有招商引资、市场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者(需提供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或撤职及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7.有不良嗜好,面颈部有纹身,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有直径超过3cm纹身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评定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兰山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解放路与大阳路交汇处北500米路东兰山经济开发区西侧沿街楼最北侧)。

3.咨询电话:0539-7251026

4.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兰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贴照片处贴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也可彩色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四位);

(6)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承诺书》1份(见附件2)。

5.资格初审:报名现场对携带的原件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总分100分。

4.面试内容。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要求比例,可适当按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单位统一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7.递补。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取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沂兰山区涑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经培训合格的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合格后由临沂兰山区涑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然后根据管委会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岗位。合同期满后,管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待遇

1.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基本工资3000元/月。

2.正式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在用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条件者,立即终止聘用合同,一切责任由受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沂兰山区涑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兰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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